第一条 为适应我局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推进全局宣传思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水平,建设先进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凝聚力、战斗力,促进企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与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科学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业转型发展。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三)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做好宣传,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四)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员工,讲实话、办实事、重实效。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四条 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第五条 正确把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取得的重大成就;大力宣传森工集团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全面宣传我局改革与发展中的成就;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培养和宣传各个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企业积极向上的氛围。
第六条 组织、协调、指导全局的宣传工作。一是建立通讯员队伍,及时、真实地对外宣传我局改革发展的重大成就、典型经验、好人好事;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舆论阵地,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三是宣传舆论工作要注意把握分寸和改革导向,要坚持时效性和准确性的统一,要有利于增进团结,维护稳定,涉及重大政策和群众利益等方面问题的宣传报道,必须严格把关,确保舆论安全。
第七条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民谋利益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进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员工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
第八条 坚持做好员工的思想引导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理顺情绪,解惑释疑,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企业。
第九条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员工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要改进方法,拓宽载体,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体系,把着眼点放在提高干部员工的思想道德和综合素质上,使大家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第十条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弘扬“为国效力、为民造福、忠诚做人、和谐创业”的吉森精神,形成指导企业发展、激励员工进取的企业理念,规范员工行为,外塑形象,内聚人心。加强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大力开展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各单位要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逐步建设一批高品位的人文景观。要加强环境的综合治理,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十一条 加强全局的理论学习工作。坚持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员工政治学习制度,安排全局年度学习计划,提高干部员工的理论水平、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思维。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改进学习方法,通过集体讨论、专题讲座、课题研究、参观考察、社会实践等形式,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增强理论学习的指导性和实践性。
第三章 主要制度
第十二条 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制度。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宣传思想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员工思想动态分析上报制度。基层单位每季度分析一次员工的思想动态,遇有企业重大改革或发生重大事情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要随时掌握本单位员工思想动态,对疑、难、热点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并上报党委宣传部。
第十四条 政治学习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参学率达到90%以上。
第十五条 宣传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宣传网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报道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第四章 方式方法
第十六条 宣传思想工作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指向,紧紧围绕企业发展这个中心,贴近生产经营、贴近员工生活,实现宣传思想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
第十七条 说服教育,以理服人。围绕企业发展目标,针对员工的思想实际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解惑释疑、明辨是非,努力提高企业宣传思想工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 交流心灵,以情感人。针对不同员工群体的需求,紧扣员工的思想脉搏,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引发员工参与、共鸣,增强企业宣传思想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十九条 典型示范,以德树人。培育先进典型、弘扬时代主旋律,以员工为主体,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员工,增强对企业及自身工作的认同感,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第二十条 丰富多彩,寓教于乐。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开展员工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环境。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员工行为,把所提倡的思想观念、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融于各项管理之中,使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有机地统一起来。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宣传思想工作实行党委负责制,在局党委领导下,党政工青齐抓共管。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领导“一岗双责”。
第二十三条 党委宣传部是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对宣传思想工作进行总体安排、组织实施、管理和检查考评。
第二十四条 积极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职能部门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的作用,在工作、生活中做好对员工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加强宣传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学习等方法,提高宣传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宣传队伍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