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组织
(一)成立局党委、基层党组织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双重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局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基层理论中心组成员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从事党务、工会、共青团及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
(二)学习秘书由局党委宣传部成员担任。主要职责是拟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负责局党委理论中心组的授课,做好到基层送课和指导检查工作。
二、学习内容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中央、省、市、集团重要会议精神,同时结合时事政策、本局工作实际和干部的思想实际,学习与企业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管理、科技、法律、金融等方面的综合性知识。
三、学习形式
(一)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中心组的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读书与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调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经常化、制度化。同时中心组成员要结合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安排自学,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二)专题研讨和学习讲座相结合。集中学习时确定学习专题,中心发言人重点讲解。还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围绕重点理论问题或共性问题,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提高学习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
(三)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或进行形势任务宣讲,在理论联系实际上取得成效;结合企业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和解决一些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进一步拓宽视野,明确思路,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服务。
四、学习要求
(一)加强对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领导。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推进党建工作的一项根本任务来抓。建立理论学习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理论中心组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带头学习,还要不定期了解其他成员的学习情况,对学习提出明确要求,作出总体规划和安排。
(二)保证学习时间的落实。每季度至少组织集中学习1次,每次参学率不低于90%。实行集中学习签到制,认真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请假,并在事后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三)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专题学习,每年撰写1篇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报告,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依据。
(四)加强文档制度建设。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原始材料,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签到簿、学习记录、成员学习成果、学习笔记等,应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