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局第十三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作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请审议。
2016年,我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集团纪委书记会议精神,以企业经营发展为中心,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和经营环境。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局党委把加强党员党性教育,作为严明党的纪律的重要手段,研究制定了2016年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发放了党内“两部法规”读本和《习近平关于严明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近200册,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全局党员开展了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观看了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等教育视频16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反响强烈。对3月份提职的4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廉洁谈话,确保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好头、起好步。在重要年节假期,在送去节日祝福的同时,继续为领导干部发送廉洁短信,敲响廉政“警钟”。关注了省纪委官方政务微信“廉洁吉林”和吉林省商务中心“吉林商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并充分运用林业报、电视、网站等媒介传播廉洁文化。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制定了《露水河林业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了吉林森工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与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进一步夯实了责任体系建设。与基层各级党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签字背书。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并纳入我局“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范畴。年末组织了述责述廉,开展了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评议和窗口单位行风测评工作,满意度达到99%以上。建立健全了露水河林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优化了权力运行机制。按照吉林森工集团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要求,认真完成了我局的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密切支持和配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和省国资委专项巡察组开展的巡视回头看和巡察工作。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元旦、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采取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多种方式,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违纪违规行为开展了4次专项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对基层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2次突击检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注重抓早抓小,对1名有轻微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人员分流工作实施监督,保证了公平公正公开。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3次督导检查,及时准确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指出不足。开展了禁止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与子女升学宴请工作,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年内对8名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丧葬,严格履行了申报程序,自觉控制了操办规模。局纪委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件,其中初核了结3件,1件信访举报件正在初核中。
四、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强化监督职能。坚持以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从长远利益出发,把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力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 严格监督检查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红松果林竞价等企业重点项目。通过效能监察,堵塞了漏洞,完善了制度,推进了工作,确保企业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今年立项共7项,已经全部完成,为企业节约资金77.65万元,增加经济效益1618万元。
2017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内两项法规为准则,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完善制度体系,创新机制体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企业改革和稳定发展大局。
各位代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企业经营发展大局,改进作风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让我们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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