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
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规范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现对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变动档案转交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执行。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其变动情况;
二是转出单位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清点整理,封档后盖上党组织公章及时转交转入单位党组织;
三是转入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查档案,由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支部书记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工作等各方面的情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进行接续培养。
组织人事部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