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中层干部
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
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通过对中层干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列清单、定目标的方式,加强考核管理,综合研判中层干部工作实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全局中层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局十三次职代会精神,深刻领会我局“十三五”后四年改革发展指导思想和“一二三五”总体思路,准确把握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全力推动我局生态产业转型升级。要对照《露水河林业局2017年主要工作责任分解》(露林局字[2017]38号)、《露水河林业局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露林党发[2017]7号),科学谋划、强化措施。
二、制定目标清单
全局中层干部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改革转型发展需要,按照“定目标、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找准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等,研究提出年度工作目标清单,明确工作措施、完成时限。
(一)目标类别。要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任务、干部岗位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照产业升级、增收节支、资金管控、安全管理、综治维稳、党的建设、服务员工等内容,将目标类别分细列清。
(二)目标任务。围绕不同类别,突出核心工作,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目标任务要简捷清晰,指标要准确量化,确保重点任务一项不少、职责分工一项不漏。
(三)工作措施。要逐一对应“目标任务”,通过与上级领导和部门沟通汇报、与班子成员横向交流、与员工群众真心恳谈等渠道,找准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法,制定出思路清晰、步骤明确、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每项措施内容控制在300字左右)。
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每名中层干部的工作目标清单逐一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工作目标清单是否与本单位(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方向统一,是否与分管工作目标一致,是否与“一岗双责”要求、服务员工群众工作紧密结合,是否存在“目标任务”缺项、漏项、错项,以及“工作措施”虚、假、空等情况。
三、加强考核管理
(一)强化过程管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采取倒排工期方式,以目标倒逼质量、以时间倒逼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实行动态管理。在实施过程中,遇有干部岗位变动、分工调整等情况,应及时研究修订工作目标清单。
(三)注重结果运用。局党委将采取动态督导、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准确掌握目标清单完成情况。一是日常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及时掌握工作目标进度。二是在创先争优集中检查、年末综合考评中,对目标清单进行逐项逐条“对账”。三是在干部年度考核中,逐人对单汇报,详细说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措施办法及未完成原因等。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干部年度综合评定中,作为干部考核排名、任免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于推动改革发展、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确保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推进有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落实高效的强大工作合力。
各单位(部门)的中层干部工作目标清单,汇总后于4月17日前报组织人事部集中审核备案。
附件:2017年度中层干部工作目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