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效能监察质量,5月2-3日,局纪检监察处以项目立项审批情况、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履职尽责情况、大宗物资采购情况等为重点内容,对部分基层单位进行效能监察工作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应立项未立项、应上报未上报,个别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对效能监察工作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和未按要求认真履行监察职责等问题。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闫秀军现场指出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各单位必须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材料、财务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要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露水河林业局效能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和《监察项目效能监察规定》,切实做到重点工作100%立项,立项要100%监察,监察要100%跟踪,真正体现效率、效益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