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我局建局六十周年,为营造喜庆热烈的庆祝氛围和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文化氛围,展现浓郁的林区特色文化,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将于2018年春节前夕举办“庆祝建局六十周年暨迎新春”文艺汇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庆祝建局六十周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为主线,赞颂我局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讴歌我局艰苦卓绝的创业历程,展现新时代企业员工风采,把握时代脉搏,振奋企业精神,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加快我局新一轮改革转型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汇演主题
以“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振兴露林”为主题。
三、汇演节目要求
(一)汇演节目内容要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体现时代主旋律和传统节日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做到主题鲜明、内容新颖、丰富多彩、健康活泼、积极向上。
(二)汇演节目要按照“自编、自导、自演”的原则,以自我创作为主,表演形式包括合唱、歌舞、器乐演奏、戏曲、小品、相声、情景剧等。
(三)参演人员为本单位干部员工及家属、离退休职工,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四、活动筹备
(一)本次活动由局党委宣传部主办,局工会协办。
(二)全局各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选送节目,评选出的优秀节目参加汇演。
五、时间安排
(一)2017年11月20日—30日,各单位进行宣传发动与节目策划,并将确定的节目主题和表演形式报局党委宣传部。原则上每个单位至少报送1个节目,多者不限。社会各界人士可直接将节目报送到党委宣传部。
(二)2017年12月1日—20日,各单位自行组织节目排练。为保证节目艺术效果和汇演氛围,期间,局党委宣传部将组织评审组,对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选送的节目进行筛选,确定参演节目。
(三)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10日,局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参演节目排练情况进行督导。
(四)2018年1月11日—20日,局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汇演舞台布置工作。为确保舞台效果,对各单位选送节目进行调演预审。
(五)2018年1月21日—1月25日,党委宣传部组织参演节目彩排、联排。
(六)2018年1月26日—2月10日,2018年“春节”前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局文体活动中心正式演出。
六、奖项设置
各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选送的节目,经初审后进入汇演的被确定为“优秀节目”,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职责任务,有条不紊推进文艺汇演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要克服困难,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进行节目策划和排练,努力在提高节目的艺术质量上狠下功夫,为确保文艺汇演的成功举办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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