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林地资源安全,维护林业发展秩序,5月13日,由资源处牵头,联合露水河森林公安分局、苗木花卉、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综合服务处和局属4个中心林场,共出动140余人、各类工程车辆40余台次,对露水河镇某废品收购公司长期非法侵占的8.3亩林地进行树苗移植,共移植0.8-2.8米云杉和水曲柳大苗308株。
在强大的法律和政策压力震慑下,违法当事人对多年前林区法院裁定未归还我局的林地,自行清理干净并退还给我局。
此项工作是根据《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吉7604刑初40号判决,由林区检察院多次督导,在森林公安分局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多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自2017年林区法院判决裁定后,至2019年3月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在资源处、林区检察院、森林公安分局、森林资源管护大队及新兴中心林场等部门单位多次深入细致的讲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当事人受经济利益驱使仍拒绝归还所占林地。对此,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流程,专门针对该非法侵占林地案件制定了清理回收整改方案,为开展清理回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即维护了我局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我局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的决心,同时还美化了“同心园”周边坏境,博得林区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下步我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一切涉林违法案件,为建设美丽露林、绿色露林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