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6月27日至今,部分与露水河林业局签订红松果实采集合同人员,多次聚集来林业局上访,反映果梢斑螟虫害对承包户产生严重影响,要求林业局给予防治和续签合同。在林业局局领导两次接访解答和相关业务部门解答后,仍然来局聚集,个别人散布谣言,恶意串联,甚至网上恶意发贴,影响恶劣,就此林业局对果梢斑螟虫害防治工作发布公告如下:
一、红松果实采集合同书是自愿签订的,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二、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第7条:签约后如林班内发生树木风倒、火灾、虫害、水灾等自然灾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担风险;
三、露水河林业局每年均按照《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技术规程》进行调查监测,并按照规定制定防治计划,采取科学的防治措施和方法进行防治。2019年已投入防治费用145万元,防治工作符合国家要求;
四、从森林生态保护的角度出发,科学界不主张对任何一种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灭绝性的、大范围的防治(会同时伤害有益生物),因此,林业局对当前发生的疫情展开的防治工作是适当可行的;
五、对于今年的疫情,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考虑红松果实采集人员的经济利益,露水河林业局克服资金紧张的困难,决定从自有资金中拿出100万元(标准:母树林30元/公顷;非母树林5元/公顷),给予承包户一定的防治补贴,重点防治母树林区域,其他混交林区域做一般性防治。这一决策,即突出重点,又体现人性化,属于应急性、并一次性的投入,不可视为林业局今后必须或应尽的义务,请大家予以理解;
六、为加紧做好防治工作,限所有承包户在两日内(即7月5日之前),到露水河林业局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登记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林业局不再支付此补贴;
七、今后露水河林业局将一如既往的继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八、对此次疫情防治工作有异议的,或对林业局在红松果林承包、管理上有意见的,建议大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同时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调查处理;
九、上访人员要理解林业局的难处和做法,要明确是非、理性上访、合理诉求;对个别造谣煽动、恶意攻击、网络散布不实言论的,产生严重后果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特此公告!
露水河林业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