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森防站:
为落实《吉林省重大林业灾害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制度》(吉政办明电[2011]106号)(以下简称《制度》),近期,省森防总站对各级林业部门的林业有害生物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统计,有部分单位按《制度》规定的项目进行了建设,但大部分单位未能达到《制度》中规定的标准,个别单位甚至没按《制度》进行建设。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对突发性林业灾害起着保障作用,能够减轻和消除突发性重大林业灾害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今年,省政府已将林业有害生物“四率”指标和落实《制度》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因此,各级森防站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要高度重视重大林业灾害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按《制度》中规定的项目进行全面建设。省森防总站将在今年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达标的单位全省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 打印 】